对当前我国物价上涨因素的经济计量分析
刘红娟[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武汉大学 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增长通道,物价面临着短期和长期世界原材料(原油、铁矿石,钢材等)价格普遍上涨的压力,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融合,物价上涨已经显著影响人们生活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对物价上涨中所包含的翘尾因素和新涨价成分以及相关复杂因素作出准确计量。对中长期物价变动的趋势分析,是未来经济发展变化的重要方面,而据此做出相应的宏观经济决策,关系到我国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
关键词:翘尾因素;新涨价因素;物价上涨;经济调控
一、引言
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是否能够对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做出正确的判断,直接关系到本轮宏观调控政策方向和政策力度,也关系到价格改革以及与价格变动密切相关的各种改革措施出台时机和力度选择。然而,只凭借当年(报告年)与上年(基年)绝对价格水平相比的年环比价格指数,是不能正确判断当年价格走势和下年价格变动趋势,因为年环比价格指数中包含了两种不同性质组成部分;一部分是基年遗留下来的翘尾因素,另一部分是报告年中新涨价因素。经济学上所说的价格翘尾因素也称为价格滞后因素是指上年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上涨对下年价格指数的影响。在价格指数中,由于基年价格上涨而自动转移到报告年份来的一部分因素,它纯粹是由于统计学上的指数方法本身特点所决定,且大小与报告年中新涨价因素无关。在基年由于需求拉动原材料价格上涨,到报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转化为最终产品成本以及相关商品价格上升,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属于是翘尾因素,而属于新涨价因素,如果不区分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因素,就很容易导致对价格涨势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产生政策性失误。在已有文章的对物价变动的分析中,刘树成等(1996)给出了物价上涨的成分计算并对当时物价做出了定量分析;何新华(2005)提出了物价中翘尾因素的一种相关算法。很少有人完整分析过物价中的翘尾因素。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新一轮物价上涨的经济背景,并且引入了相关物价上涨的数量计算方法,随后基于最近我国真实数据分析了物价上涨中的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因素成分,最后阐述了物价波动的原因和对物价上涨治理的政策建议。现在正是我国经济走势中物价形式的迷茫阶段,希望能对当前的物价变动情况及治理提供一些参考。
作者简介:刘红娟,女,湖北黄冈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宏观和计量经济学,E-mail:sunnyjuanhust@163.com,TEL: 13711638512。刘红刚,男,武汉大学商学院数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E-mail:lhgangwhu@126.com,TEL: 1355416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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