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预算乘数为什么等于1:一个评论
尹敬东(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 平衡预算乘数是否等于1是颇具争议的一个经济学问题,针对比率税制条件下平衡预算乘数应小于1的观点,本文指出对产生该乘数的独特税收机制即初始固定税收条件下的派生收入比率税的误解,是导致平衡预算乘数小于1这一错误结论的根本原因。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证了平衡预算乘数成立的条件:比率税收及其传导机制;平衡预算中政府支出与税收的关系;封闭经济,并从政府支出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角度揭示出乘数的本质。
关键词 比率税 直接效应 间接效应 平衡预算乘数
平衡预算乘数是宏观经济学中的一个经典问题,旨在分析在预算平衡的条件下政府支出的变化对总需求的影响,结论可归结为平衡预算乘数定理,即如果政府预算是平衡的,则政府支出与对经济影响的净效应相当,也就是政府支出乘数恒等于1。平衡预算乘数定理结论是明确的,但是,在我国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却引起了很大的混乱,在由高鸿业教授主编的西方经济学教科书《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中,该书的早期版本在描述平衡预算乘数时,认为该乘数应小于1,新的版本又调整为等于1。到底是小于1或是等于1,这对教授西方经济学的教师也感到很困惑,教学中往往无所适从,所以,彻底厘清平衡预算乘数是否等于1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陆长平先生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7期发表的《平衡预算乘数新探》(以下简称陆文)就是针对该问题所作的一个有价值的探索,认为比率税制下政府平衡预算乘数应小于1。与陆文的结论相反,本文认为,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不论是固定税收或是比例税收,平衡预算乘数都等于1,平衡预算定理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