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经济学家开始在修正传统贸易理论的基础上来解释上述的国际贸易新现
象。例如,克拉维斯提出可获得性理论;波斯纳和胡夫鲍尔提出技术扩散和技术模仿理论;弗农和
赫尔西提出产品周期理论;林德尔提出收入效应理论;巴拉萨和克拉维斯提出规模经济是解释工业
国家之间战后国际贸易格局的关键;格鲁贝尔和劳艾德在H—O分析框架中利用国际贸易产品分类
提出的产业内贸易理论。但是,这些理论创新存在着很多致命的缺点:一是这些理论大部分只能将产
业内贸易以及相似国家间贸易的贸易基础放在十分狭小、偶然的范畴之上,例如季节的差异、交易
成本以及需求条件的变化之上,建立在这些范畴上的理论是无法解释产业内贸易以及相似性国家间
贸易所具有的巨大规模,无法说明为什么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些贸易现象迅猛发展的原因。二是
很多理论虽然找到了十分坚实的理论基础,例如林德尔理论就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以及“偏好的
多样化”等新贸易理论所强调的理论范畴纳入其中,但是它从根本上只是一种理论思想,没有形成一个
体系化、模型化和形式化的理论体系。三是面对垄断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上述理论修正都没有找
到一个恰当的分析工具,来处理由垄断引申出来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这些缺陷决定了整个20世纪50
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的理论发展从根本上没有解决现实问题对贸易理论所提出的各种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