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买基金研究中心
参照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一对多”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即取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向两个以上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将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一对多”专户的委托资金要求每人不低于100万元,委托人人数不能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存在两个以上特定客户,资金额满足时“一对多”专户即可成立。
“一对多”整装待发
目前工银瑞信、光大保德信、嘉实等30多家有资格的基金公司都在积极准备上报产品,同时也在等待一对多专户细则的出台。相较于业内的预期,出台已有一定的推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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