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经济论坛下载系统

金融类 外贸类财会类 营销管理类 统计类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考证 > 财会类 >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教材_税法

文件格式:Word 可复制性:可复制 TAG标签: 注册会计师 2007 税法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11-20 11:14
介绍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r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
 2
税    法
 
    1.权利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
    2.权利客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法律关系客体即是财产,流转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
下载地址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