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09》收录了我国2008年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资料及2003年以来六年的成本收益简明数据。其中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二、本汇编共分七个部分,即:第一部分,综合;第二部分,粮食、油料;第三部分,棉、烟、糖料;第四部分,蚕茧、水果;第五部分,肉、禽、蛋、奶;第六部分,蔬菜;第七部分,畜产品。麻、茶叶、中药材和水产品已调整为省级调查品种,相关内容不再包含在本汇编中。 三、本汇编中,“三种粮食平均”指稻谷、小麦、玉米平均;稻谷指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平均;“两种油料平均”指花生、油菜籽平均;“规模生猪”、“规模肉鸡”、“规模蛋鸡”、“规模奶牛”均指各品种小规模、中规模和大规模的平均;蔬菜平均指西红柿、黄瓜、茄子、圆白菜、菜椒、大白菜、马铃薯7种蔬菜平均。 四、本汇编中各品种家庭用工折价均按全国统一劳动日工价计算,2008年为21.6元/日。 五、自2004年开始,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实行新指标体系。为便于比较分析, 2004年之前的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已按照新农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口径作了转换,转换方法详见附录二。 六、本书编辑过程中得到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及烟草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