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 章 要 点 1. 国际贸易单证大致可以分为商业单据、货运单据、保险单据和金融单据等。这些单据既具有商业性,又具有法律性,因此在制作这些单据时要求做到:(1)正确,即所谓的“证、同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致”。(2)完整,即信用证规定的各项单据必须齐全,不可缺少,单据的种类、每种单据的份数和单据本身的必要项目都必须完整。(3)及时,即处理单证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4)严谨,即单证中的各种条款必须制订严密,单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单证的处理必须合理谨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要求银行在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时必须合理谨慎(reasonable care)。
2. 国际贸易单证的出口业务流程一般是以CIF合同或CFR合同为基础,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其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签订合同;组织货源;信用证与出口货源的衔接;商品检验;缮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据;缮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托运、订舱、报关;保险;缮制运输单据;装船通知;审单;交单、议付、结汇、核销等内容。
3. 国际贸易单证的进口业务流程一般是以FOB合同为基础,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其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签订贸易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安排运输工具以及装运;办理保险;审单付款;接货报关;货物到达后的检验工作;如果发现卖方责任的数量短缺或质量不符等情况还存在索赔问题。
4. EDI是国际贸易单证发展的趋势。
二、重 要 概 念
证、同一致 单、证一致 单、单一致 单、货一致
信用证 制单结汇 已装船提单 托运、报关、保险
装船批注 EDI 国际贸易单证 催证、审证、改证
三、帮助与提示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只有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才能获得开证行的付款,即出口方提交的单据要做到所谓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内一致”。因此,出口商要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出口商审核信用证的主要依据是交易双方成交的合同、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出版物(UCP600)、国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实际业务操作中出现的具体情况。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贸易单证的业务流程,由于信用证贯穿本书的始末,故在第一章将信用证的审核作为一道案例,以引出国际贸易单证这一话题,同时强调信用证业务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这是国际贸易单证资格考试中易考的知识点,也是学生非常容易出错的地方。信用证审核的基本要点如下:
1. 商品的品名、货号、规格规定与合同规定不符,这种错误一般比较容易发现;另外,对品质条款的规定,没有采用品质机动幅度。
2. 货物数量规定与合同规定不符,容易出错的主要是计量单位和溢短装条款(MOL)。例如:仅仅说500吨,而没有写明是公吨(M/T)、长吨(L/T),还是短吨(S/T)。
3. 货物的包装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例如:在本章的案例中,合同规定纸箱装(CARTONS),而信用证中却规定采用COLORED CARTONS,明显与合同规定不符。
4. 商品价格条款和贸易术语有误。主要有:(1)商品单价的四个组成部分有误(单价应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2)贸易术语有误。例如:出口业务中FOB后跟国外港口,这是非常明显的错误。(3)总金额与合同不符。(4)信用证规定总金额没有考虑到溢短装条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