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部受质量总监领导,直接向质量总监报告工作。
1.部门职责
(1)制定质量准则,经批准后实施;
(2)原料入厂质量检验的执行及异常情况处理;
(3)生产过程中质量的检查与记录;
(4)成品检查与记录;
(5)外协质量检验;
(6)成品各项功能测验;
(7)检验器具的使用与保管;
(8)质量异常处理与追踪;
(9)协同处理质量投诉;
(10)执行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
(11)质量问题分析、报告;
(12)质量体系的推行;
(13)质量体系的认证组织;
(14)其他相关职责。
2.部门权力
(1)对质量事故依程序和制度提请处罚的权力;
(2)部门内部员工考核的权力;
(3)部门内部员工聘任、解聘的建议权;
(4)部门内部工作开展的自主权;
(5)要求相关部门配合相关工作的权力;
(6)重大质量事故越级汇报的权力;
(7)其他相关权力。 |